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河源市皓吉達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線圈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8月3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區高新二路163號創業服務中心,郵編:517000,聯系電話:0762-3838299,傳真:0762-383829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河源市皓吉達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線圈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河源市皓吉達通訊器材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廣東省河源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南邊、興業大道東邊 GD-J01-03A地塊 2#廠房、4#廠房 4 樓 |
環評機構: | 深圳市廣輝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河源市皓吉達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線圈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河源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南邊、興業大道東邊GD-J01-03A地塊2#廠房、4#廠房4樓。原項目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關于河源市皓吉達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線圈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河高環審〔2022〕47號),原項目還未開工建設,因重新選址發生重大變動,現重新報批,原環評批復文件(河高環審〔2022〕47號)作廢。 項目所在地塊規劃建設1棟1#辦公樓、8棟標準廠房(2#~9#)、1棟10#宿舍樓,總占地面積66000m2,總建筑面積為132000m2,其中2#廠房、4#廠房4樓作為本項目生產基地的生產場所,占地面積為10478m2,建筑面積為26295m2,該項目計劃在取得政府出讓該地塊熟地的用地許可后,方才開工建設。項目總投資24567.35萬元,主要從事生產支架線圈,設計年產支架線圈34749萬件。項目勞動定員870人,均在廠內食宿,年工作283天,每天實行兩班制,每班工作11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經廠區內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食堂廢水經廠區內隔油隔渣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較嚴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河源市高新區大塘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 (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廢氣經密閉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焊錫廢氣經密閉收集后通過“煙塵凈化處理器”處理達標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氣筒(DA002、DA003、DA004)高空排放;食堂油煙廢氣收集后通過“油煙凈化器”處理達標后引至高空排放。 項目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及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錫及其化合物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食堂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優先選用低噪音的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并采取減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換活性炭,廢活性炭、廢機油、廢潤滑油等危險廢物應按規范要求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廢包裝材料、不合格件等一般固體廢物應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五)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按要求落實施工期廢水、廢氣、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報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網站公示2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