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恒偉匠芯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年產25套攪拌設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6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區高新二路163號創業服務中心,郵編:517000,聯系電話:0762-3838299,傳真:0762-383829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恒偉匠芯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年產25套攪拌設備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恒偉匠芯科技(河源)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河源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和諧路西邊、高新五路北邊 |
環評機構: | 河源市美蘭生態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恒偉匠芯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年產25套攪拌設備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河源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和諧路西邊、高新五路北邊,租賃河源市興達源模具有限公司A棟廠房第2-3區后半段及廠房后空地,占地面積為9667平方米,建筑面積為3765平方米。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建成后主要從事攪拌設備(混凝土攪拌設備及瀝青攪拌設備)生產和銷售,年產攪拌設備25套。項目勞動定員35人,均不在廠內食宿,年工作天數300天,每天實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噴淋廢水循環使用,定期更換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不外排;水浴除塵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河源市市區城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噴涂廢氣經雙層密閉負壓收集后通過“過濾網+水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氣筒(DA001)排放;拋丸廢氣經單層密閉負壓收集后通過兩套“布袋除塵裝置”處理達標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氣筒(DA002)排放;切割粉塵收集后經“水浴除塵”處理后無組織排放,焊接煙塵收集后經“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裝置”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加強車間通風換氣,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VOCs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優先選用低噪音的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并采取減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換活性炭,廢活性炭、廢漆渣等危險廢物應按規范要求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的有關要求;金屬邊角料、焊渣等一般固體廢物應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及其修改單的有關要求;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五)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按要求落實施工期廢水、廢氣、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報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