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用水有限公司年產225萬噸飲用天然水及飲料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0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區高新二路163號創業服務中心,郵編:517000,聯系電話:0762-3838299,傳真:0762-383829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用水有限公司年產225萬噸飲用天然水及飲料生產線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用水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高新區深河A區綠蹤路南邊、綠泉路西邊 |
環評機構: | 河源市天浩環??萍加邢薰?/p> |
項目概況: | 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用水有限公司年產225萬噸飲用天然水及飲料生產線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高新區深河A區綠蹤路南邊、綠泉路西邊,總投資150000萬元,總用地面積283849.6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75135平方米。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3棟生產廠房,一座化學品倉庫,一個食堂,以及其他配套建筑物。項目建成后擬年產225萬噸飲用水及飲料。項目勞動定員551人,在廠內就餐但不住宿。年工作天數300天,每天實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制純水產生的膜前水作為清凈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網;生產廢水依托現有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河源市明珠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河源市明珠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1#生產廠房注塑廢氣密閉收集后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由15m的排氣筒(DA001)排放;2#生產廠房注塑廢氣密閉收集后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由15m的排氣筒(DA002)排放;3#生產廠房注塑廢氣密閉收集后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由15m的排氣筒(DA003)排放;少量的吹瓶、套膜和噴碼有機廢氣量為無組織排放;鍋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鍋爐廢氣經收集達標后由15m的排氣筒(DA004)排放;食堂油煙廢氣收集后經“油煙凈化器”處理達標后由一根15m排氣筒(DA005)引至樓頂高空排放。 項目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鍋爐廢氣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執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2021年工業爐窯、鍋爐綜合整治重點工作的通知》(粵環函〔2021〕461號)相關要求;食堂油煙廢氣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優先選用低噪音的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并采取減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換活性炭,廢活性炭、廢機油和廢油墨桶等危險廢物應按規范要求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的有關要求;注塑邊角料、茶葉渣、廢瓶胚、廢瓶蓋、廢包裝材料等一般固體廢物應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五)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按要求落實施工期廢水、廢氣、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報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